《风雨》读后感7篇

时间:2024-06-17 作者:lcbk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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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读后感7篇

《风雨》读后感篇1

人生跌到低谷,需要的是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

困难是一个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个爬山的过程,倘若不经历风雨,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没有高山,就无法体会会当凌绝顶的豪迈。

希望之路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励志作品,是一个美国贫穷、勇敢女孩的自传,作者莉丝·默里用自己坎坷的亲身经历,写下了这本书,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她将此书献给所有身处困境的人,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

绝处逢生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在悲惨的环境下成长,最终通过自己的坚强与执着成功考入了哈佛大学,改写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用古人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来形容她的奋斗历程,再恰当不过了。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她的父母贩毒、吸毒,没有工作。一家人全靠政府发放的救济金维持生活。即使父母吸毒,但莉丝依然爱着他们。她从小成长在饥饿的环境中;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去上学,她的头发里时常有虱子,同学们经常嘲笑她,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

15岁时,莉丝的母亲因艾滋病离世,几年后她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从此她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这里才是她的栖息之地。人海茫茫,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连情感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她怀着改变窘境的梦想,继续前行。

莉丝心里明白,在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璀璨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甚远。她决定不再继续流浪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校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被哈佛大学录取,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叹服!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利丝曾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我前些年也经历很多挫折和磨难,母亲身患重疾,父亲身体状况也欠佳,自己身体素质较差。每天繁琐的事情已经让我焦头烂额,即使今天再难过,明天依旧要早起准备早餐、熬中药,有时还要把午饭准备好,每一天我都在苦苦撑着,因为我真的不能倒下,我爱我的父母,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能接受他们的不完美,我要保护他们,为他们遮风挡雨。

感谢自己的坚持,越是生活艰难时,越是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的磨难正是我修炼自身的机会,生活在我每一天的努力坚持中慢慢变得好起来,如果再回到从前,我想我依然会坦然接受生命中的所有馈赠。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每一个人都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有资格去抱怨生活。人生是可以选择的!

莉丝的命运是苦难的、悲惨的,但又是令人钦佩的!若是换成其他人,也许根本不会有如此坚定的信念与行动来改变命运。生活中很多东西都是双刃剑。挫折和磨难只能打败意志薄弱的人,而不能击败勤勤恳恳,吃苦耐劳的人。只有努力,只有坚持,会让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苍天饶过谁?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能会陷入低谷,倘若能拥有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自己创造的幸福,才是温暖的港湾。在莉丝身上,我看到了读书带来的巨大价值。多读书,读好书,更新、升级认知,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我坚信荷花定律。一个荷花池,第一天荷花开放得很少,第二天开放得数量会多一些,之后的每一天,荷花开放得数量都会比前一天多出一些。如果到第30天,荷花就开满了整个池塘,在第几天池塘中的荷花开了一半?如果你认为是第15天就错了,答案是第29天。这就是荷花定律,也叫30天定律。很多人在为梦想奔波的道路上,辛勤付出,为何没有结果?有的人在第10天放弃了,有的人在第20天放弃了,甚至有的人在第29天的时候放弃了,他们离成功只有一步,唯有一直坚持到第30天的人,才得到了成功的垂爱。你所有的努力,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开花结果!

人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苦难,以及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当处于人生逆境和低谷的时候,可能会抱怨自己遭遇的一些事情都不顺利。在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就已经给这样的事情做了定义。这些困难都是成就一个人的方式,在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一个人的意志也将得到打磨,通过一系列的劳苦和困顿,让一个人的意志更加坚定,让一个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正如海明威所说:“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是时间会告诉我们,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最强壮的地方。”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无论现在怎样,我深信未来的日子里会发生什么,取决于我今天的选择和行动。

《风雨》读后感篇2

在头放假,我就已经在网上预订了余秋雨先生的几部书,分别是、《借我一生》、《行者无疆》,书来得很快,于是,在放假的头几天里,我一直在埋头阅读余秋雨先生的这几部著作。读到今天,觉得《风雨天一阁》,写得确实不错,给我印象尤深。

天一阁的开办者,是明朝的范钦,是我的本家。“天一”的名称,在这里又有了新的解释,本来我只以为它是“天人合一”的意思,在这里却做如下解释:天一生水,水能阻火,范钦用“天一阁”给自己的藏书楼命名,也就是说希望藏书楼能够避免遭到火灾,能够永远保存下去,可谓用心良苦。看到这里我很自然地想到了9班的学生谷天一,不知道她取名“天一”,是上面的哪一种缘由。

范钦穷其一生,藏书巨多,有很多是传世孤本,尽收于天一阁,天一阁可谓书籍大海,我想,当范钦每日徜徉于天一阁中,与那么多先贤智者的智慧之作在一起,应该是非常惬意的吧,我想这甚至也是他长寿的一个原因,在医疗条件那样落后的封建时代,范钦能活到80而终,我想应该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整日里为书香所围。

自古以来能够进入天一阁阅书的,尽是文化名人,比如清初的大儒黄宗羲,余秋雨先生在天一阁历经300多年风雨之后也登楼参观,是他与天一阁的缘,我想也显示了天一阁在藏书界尊贵的地位,以余秋雨先生在文化界的声望,登天一阁应该是满够资格的了。

看了这篇作品之后我一直在不断地想,什么时候,我也能一览天一阁的风采,满足自己这个书迷的一个甜美的愿望呢?

《风雨》读后感篇3

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我默默的品味着这句话。在《风雨哈佛路》主人公丽丝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芒,为每个迷离的孤独的青春行者点亮了奋斗的征途。

这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母亲染上了毒瘾,不久死去,父亲被送进收容所,她无家可归。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遗失的母爱,她能向谁诉说这份撕心裂肺的痛苦呢?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嘲笑。可是明天依然要继续,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没有丝毫感情寄托的地方,她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前进,默默地接受着一切。

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得作出选择。我可以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对生活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更好地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本该拥有的欢乐和幸福却离她那么遥远,命运无情地要让她承受如此的苦难。然而,她没有堕落,相反,她奔跑在大街小巷,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做了太多不可能做到的事。最后,凭借着那份执著和勇气,她站在了哈佛的演讲台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书写了美丽的奇迹人生。

是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也没有人能支配自己的命运,但你可以改变这一切,逆转自己的人生轨迹。

漫漫的人生路上,你我都是孤独的行者,静静的追求自己梦想中的天地。会迷茫,会感伤,也会恐惧,但这不妨碍我们勇敢地向前进。每次想到丽丝,我都有说不尽的感动与震撼,没有依靠的黑暗生活,不仅没有摧毁她的意志,反而成就了她的辉煌,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在苦难面前,不要脆弱地等待安慰,不要以为世界会随你的意志而改变,因为别人的意志比你强大得多。成功永远不会青睐于任何想不劳而获的人,只有不断努力的人才能获得它。

我想我所学到的,我所收获的是人生的哲理智慧,我所要做的,就是微笑面对挫折,坚强面对苦难,将青春的每一串足迹都认真地镌刻上拼搏的意义。

《风雨》读后感篇4

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文学创作。后来双目也失明了,这对于已经个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啊!可是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写出来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地有点留下了眼泪,保尔这养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意志薄弱的人掉头就跑。然而意志坚持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崎岖与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而有些人就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直前,我们就会见到光明。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砺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的耐性,怎么成才?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有些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困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是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能激发人的潜能,是他折射出更辉煌的人格魅力。然而保尔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的.我们数的就是条件最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下长大的我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有不屈不饶的精神,才能成功。爱迪生的那句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得住苦难的磨练,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新一代青少年的我们,只要谈谈实施的走好每一步就是一个目标,哪怕是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持你就会受益终身!

《风雨》读后感篇5

读完莎翁的《暴风雨》,我认为自由应该有两种:一种是身体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剧中精灵爱丽儿所追求的,也是普洛斯彼得追求的自由之一;一种是精神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在普洛斯彼得所追求的自由中体现出来。

爱丽儿原是恶女巫西考拉克斯的仆人,但爱丽儿生性柔善,不能奉行恶女巫粗暴、邪恶的命令,因违拗了女巫的意志而被幽禁在一株坼裂的松树中。后来在普洛斯彼得魔法的帮助下,才得以从松树的裂缝中出来。这时爱丽儿获得了相对的自由,可以行动,但是需要听从普洛斯彼得的命令。爱丽儿想要完全的身体上的自由,在为普洛斯彼得服务满约定的期限后获得自己想要的自由:可以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

普洛斯彼罗原是米兰的公爵,因其弟弟安东尼奥野心篡了他的位而被驱逐出米兰。普洛斯彼得带着他三岁的女儿米兰达流落荒岛,他在岛上使用自己的魔法驯服了岛上的精灵,还教岛上的妖怪凯列班语言,教化他,但是凯列班却想要玷污他视若珍宝的宝贝女儿米兰达的清白,他只能用劳役来驱使凯列班。即便凯列班想要伙同斯丹法诺和特林鸠罗来谋害普洛斯彼得,普洛斯彼得也并没有伤及他们的性命。对待使自己沦落荒岛的仇人,普洛斯彼得使用魔法使得那不勒斯王阿隆佐、阿隆佐的弟弟西巴斯辛、自己的弟弟安东尼奥等所乘的王船沉没在狂风暴雨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却并没有谋害他们的性命,使他们都安全的到达了他所在的荒岛,让他们在这荒岛之上受到相应的惩罚。正像凯列班所说的,他的主人是不会害人的仙人。他讲到“虽然他们给我这样大的迫害,使我痛心切齿,但是我宁愿压伏我的愤恨而听从我的更高尚的理性;道德的行动较之仇恨的行动是可贵的多的。要是他们已经悔过,我的唯一的目的也就达到终点,不再对他们更有一点怨恨”。对别人的仇恨其实也是对自己的惩罚,让自己活在仇恨中无法自拔。在收场诗中,普洛斯彼得说“既然我现今以把我的旧权重握,饶恕了迫害我的仇人,请不要再把我永远锢闭在这寂寞的荒岛!求你们解脱了我灵魂上的系锁”“你们有罪过希望别人不再追究,愿你们也格外宽大,给我以自由”。在戏剧的最后,普洛斯彼得获得了身体上的自由,可以返回故土,也放下了对仇人的怨恨,让自己在精神上重获自由。

《风雨》读后感篇6

世界在转动,你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就算你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停滞不前,现实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去改变的,因为别人的意志更强些,未有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利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父亲嗜酒,最后进了收容所。母亲吸毒成瘾,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最终长眠。爷爷也不肯收留她,只好流浪街头。曾经的幸福美满早已消失不见,一瞬间,她变成了被世人遗弃的孩子。

利兹,一位出生在纽约的女孩,没有就此堕落下去,她经历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凭借自己的努力,踏入了哈佛的殿堂。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一句话体现了她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她睡地铁,捡垃圾桶中的吃,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斗争着,她用努力争取了机会,她用行动诠释了自己。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分看哪个都雨势滂沱。但敲敲脑袋做顿悟状后就知道,生是和自由告别而苦,老是与希望告别而苦,病是与奔跑和热枕告别而苦,至于爱别离,既然作文经说了是别离,那大家都清清楚楚。而求不得,根本连告别的机会也不会有。利兹,在这个纷扰浮华的世界,经历了太多的苦,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是她在这充斥着喧嚣的世界嗅到的唯一一丝纯净的气息,这也是使她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换位思考,如果我们遇到像利兹那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够在黑暗的边缘垂死挣扎,只为见到那一丝的阳光?恐怕没有几个吧。我们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下,怎能体会到利兹那种受冷挨饿,被世人遗弃的感受。当面对困难,我们能否像利兹那样坦然接受,笑着面对,迎难而上呢?唯有坚强的意志,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雨并不可怕,爱、信念和毅力将让我们穿越风雨,见到人生的彩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能实现梦想。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顽强的精神诠释生命,梦想就在前方的。

《风雨》读后感篇7

我对莎士比亚的了解实在是粗浅,但是这依旧无法阻止我为它写了一篇很差很差的评论。莎士比亚什么的,说起来分明全是泪啊!刚开始是被英语老师逼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和《麦克白》,然后是在《哈姆雷特》打个小酱油,再后来是看bbc的《空皇冠》,再后来是去看同学们演的《暴风雨》。

在这个过程中,莎士比亚这个热爱开黄腔和写现代人看不懂的英文单词的家伙,也逐渐变得熟悉可亲起来了。饶是这样,我也没想到《暴风雨》会让我觉得如此独特。莎士比亚的戏剧三大类:喜剧,悲剧,历史剧,它一个都算不上。整个剧本里充满了魔法、精灵与若隐若现的歌声,轻盈而又飘渺。

学校今年的话剧公演选的就是这一部《暴风雨》。我兴致勃勃的去一刷,却因为坐在最后排而没听懂,从而对自己的英语水平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于是愤愤然的翻了剧本和维基百科,回去再战一轮。这次坐在最前排(。

然后就看懂了,听懂了。那天晚上,我用英语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大家说起话来都飘飘然的,好像是在念剧本。

自从认识到这是莎士比亚独立完成的最后一部戏剧之后,《暴风雨》给人那种不同寻常的感觉就很好理解了。整部剧里都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豁达与柔情。不是年轻人面对小情人时的柔情,而是一个老人对这个世界所展露出的默默柔情。只有一个老人才能露出这种感情——他看尽了世间的丑恶困苦也看尽了盛世繁花,却依旧选择打开心扉,让他所看的一切都如同海水一般源源不绝的涌进来。

是啊,莎士比亚大概也老了吧。他生活在英国·最黑暗也是最繁华的时代,被压迫也被颂扬,一生沉浮。于是47岁的他眼中溢满老者的柔情,轻轻挥动羽毛笔,让宽恕胜过仇恨,让prospero放下执念与仇恨,转而低下头去温柔的亲吻弟弟的额头,带着苍老的温柔。

——接下来的路,请你们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