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产合同推荐7篇

时间:2025-11-02 作者:tddiction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制定合同的细节,通过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确保在合作中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以下是网客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房产合同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房产合同推荐7篇

2024年房产合同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个单元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房产合同篇2

甲方:江孜公路段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处于____县上海东xx公路段院内值班室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____县上海东xx (建筑面积约 42 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室建设费用为 1600.00 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 全包 方式。

第二条 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 值班室主体结构为 框架 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 值班室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________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 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 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 值班室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支付工程款,________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质保金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 100.00 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客观上无法实现的施工要求有权拒绝。

第十条 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时,应向乙方支付 100.00 元日的滞纳金;乙方建设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建设工程不符合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时,应承担 1000.00 元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2024年房产合同篇3

房产赠与书合同

甲方(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产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名下[房产证号]的[房屋地址]的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二、赠与房屋面积为[面积]平方米,实际赠与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赠与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产证号]。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手续的相关费用。

四、甲方应于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时间]内将房屋交付乙方。

五、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并保证无其他权利瑕疵。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文件、资料。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赠与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受赠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24年房产合同篇4

合同各方:

甲方(卖房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房产座落在潞华办事处西街社区,南于赵全红家相邻,全部使用面积为184。3㎡,建筑结构为独院一层普通民房,具体情况见潞国土资集用(20__)字第22101220__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说明。

2、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现金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万元)。

1、乙方已在20__年3月7日上午一次性付给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写出了收据,有中间人王积善见证。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__年3月7日上午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潞城县房屋契证》交给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该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户口,房产过户机关要求买方必须是西街户口才能过户,可能在一定的`时间里房产不能及时过户到乙方,为了避免以后在房产拆迁、翻盖、转让等出现纠纷,也为了能使本房产买卖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经西街居委会做了房产买卖证明,经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该房产就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该房产如何拆迁、翻盖、转让等都与甲方无关。

六、在以后该房产办理有关手续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书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房产合同篇5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 年 月 日以 元价格购买的私有房产,尚欠 银行房贷 元,坐落于,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第一条所述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

三、上述赠与房屋甲方须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且甲方须在 年月日前办理完赠与房屋的产权至乙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包括赠与房屋交接后,即 年月日后的房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

六、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起诉所花去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4年房产合同篇6

立约人(以下简称承押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一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一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如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订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买该房产价值之全险,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特别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火灾及天灾之损失,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订明承押人之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规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有关文件,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力:

(甲)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力: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1)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一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并承认收妥该笔贷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银行代表人签章:_____

公证处见证人签章:_______

2024年房产合同篇7

出租方:

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证件地址: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证件地址: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见证方:

见证人___________身份证

经过见证方的促成,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广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房产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出租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作__________使用,租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租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天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双方约定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大写)人民币/港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rmb¥/hk$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季/年的第_____日前按现金/银行转帐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出租方,交付地点在__________。出租方应出具收据/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开户银行:户名:银行帐号:

三、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即_____年___月___日),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港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rmb¥/hk$____________元)和首月租金人民币/港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rmb¥/hk$____________元)。合同终止,承租方在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期迁出时,出租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交付该物业予承租方使用之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方提供吉屋/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以及电话线_____条(号码:_______________)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

2、出租方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房产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出租方维修责任而延误该房产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

4、出租方负责缴清租赁期前该房产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

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及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杂费。如承租方不按时交租,出租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缴纳租金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_____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有权处理屋内一切物品,并没收保证金。

2、承租方依约交租而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可到有关部门申请证明,或向公证处提存,则承租方不负延迟责任。

3、承租方使用该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以及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使用该房产,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4、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5、承租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产及其设备,发现该房产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使用该房产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房产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由出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租赁期内,非承租方的原因该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出租方又不修缮,承租方可提出退房或代出租方修缮,修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或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8、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10、租赁期届满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该房产及其设备给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产,应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期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该房产,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该房产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出租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须赔偿双倍保证金予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缴交租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单方收回房产,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房产。如承租方逾期迁出时,则出租方在收回该房产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大厦管理处进行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该房产的物品,经仲裁裁决及申请执行后,由法院通过拍卖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抵偿,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出租方应先行负责交清上述拖欠费用,且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继续追索直至清偿为止。

6、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八、

九、

十、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十一、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基于经纪方在租赁该房产时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租赁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

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具体详见附件一《服务收费确认书》)。

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承租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承租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俱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租赁期间,该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