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条款应涵盖双方的基本要求,以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误解,合同的细节决定了合作的成败,因此在制定时应特别关注条款的严谨性,网客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用工合同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用工合同篇1
一、我国劳动关系相关立法概况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关系相关立法对于判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到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又到以“用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经历了从探索到逐步完善的历史变迁:
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给吉林省劳动厅的文件——《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中提及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地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劳动关系如果想存续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通过补办或续订合同这样的程序,书面合同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表现形式。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已经体现出立法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意图。《劳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的即劳动合同行为,劳动合同行为因劳动合同形式有书面与口头之分故也有书面、口头(或推定)的劳动合同行为的分类。这纠正了以往只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来对待的误区,表明口头或者推定的劳动也应当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行为,进而可以构成劳动合同关系。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十七条中首次使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1996年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明确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归责原则,这表明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规则也在不断地发展。20xx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也表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间接承认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确定劳动关系建立的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条表明,建立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签约”修改为“用工”,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中,“应当”表明此为义务性规定,即必须。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先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下,补定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限起点。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决劳动合同先于劳动关系订立时,劳动关系建立的认定标准。第十四条第三款也承认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订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范畴。
至此,我们可以从劳动关系相关立法的沿袭发展中总结出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即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到“用工”这一标准的确立,体现出来的是劳动关系本质的回归。
二、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及用工的含义
(一)书面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关系,或是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或是口头(或者推定)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劳动关系。我国从确立劳动合同制度到《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以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为书面形式准确、严谨,合同内容确实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劳动法律的青睐。
(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书面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事实劳动关系冠以“事实”二字,表明其是一种不符合现行法律规范而又必须对其加以处理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是无书面形式或无有效书面形式的劳动契约,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约关系,因而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劳动法保护。
(三)用工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地对“用工”一词进行界定。学理上用工通常被定义为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的行为。这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力已在实际生产劳动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即劳动者已经上岗或就劳,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即使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对建立劳动关系这一事项达成了口头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经开始了合同的履行行为。
三、劳动关系的本质回归
?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试图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确定劳动合同制度,把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依据的劳动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并对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但这并不代表劳动者权利的完整保护,在实践中也未能扭转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局面。
总结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例证,《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书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劳动合同法》沿袭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条的规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意图十分明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原则上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劳动法》的进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确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将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中,也没有将未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这一原因列入;第16条与第35条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规定,而是倡导性和警示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虽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对劳动关系的证明作用,书面形式的有无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
在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中,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再到“用工”这一判断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的确立,不难总结出我国现如今不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当前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的社会背景下,过分强调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现实而且不实用的,因为口头合同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大量的口头合同不得不被按无效劳动合同处理,这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利,而且对订立口头合同的劳动者更没有什么益处,反而更不利于对他们利益的保护。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减损他们工作的灵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和效力使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能做到到有据可查,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承认了劳动的不可逆性,用人单位无法将事实恢复到合同签订前、劳动者提供劳动以前的状态,因而不能仅以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某个法定模式的要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不能因为一个要件否认劳动者的应然权利。第三,劳动关系的持续性和变动性的特点,使得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使采取了书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体来说就是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能包含订立后乃至将来的劳动关系所涵盖的全部内容。第四,即使不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通过其他的方式,如《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二倍工资”等针对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时应承担不利后果或相应的义务,也足以达到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而对于劳动合同,在当前的立法环境下,应以确认其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更为恰当。对于缺少书面形式这一要件的劳动合同而言,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就这些内容达成了合意,或者合同的内容已经被实际履行,仍然应当确认其生效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在作出调整的同时,在第十条第一款中仍然保留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这样的要求,不过,书面形式的效力并不在于判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而是使合同生效。《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建立这两个行为区分开,并允许这两个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先后完成,具体规定为其第十条第二和第三款。
对于《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解读,有学者认为其实际上否定了原来实践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也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并未全部消弭事实劳动关系。不过,不论对该条款作何种理解,都能反映出我国的劳动立法力图将以往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事实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努力将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规所保护的范围中来。从“用工”一词的内涵及构成用工的条件来看,“用工”作为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准较之于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更为确切,也更加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因为“用工”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完成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就其之间所认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了合意或已经达成了口头合同,而且意味着该合意或者口头劳动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也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不存在的情形下,通过已经发生的实际用工活动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进而对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更能保护该劳动者的应然权利。
“用工”作为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准又包含着重要的意义:首先,用工反映出劳动关系中的“实际履行”原则,将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合意行为和实际履行行为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确定了合意与实际履行较之于合同的书面形式对劳动者来说更加关键的作用。其次,“用工”这一标准的应用,扩大了实践中对劳动者的保护范围,因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更多的口头或者推定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进而有更多的以往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被纳入到有效劳动关系的范畴,缩小了以往认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更大限度的保护(许建宇,《用工法律问题初探》)。第三,“用工”这一标准的确立体现出劳动关系本质的回归。劳动关系的本质可以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达成合意之后,由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需要的劳动,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相互合作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而《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就是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这种合作,努力使这种合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满足双方的需要和利益、规范双方相互间的行为。“用工”正是从劳动关系的本质出发,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出发,以转让劳动力使用权为内涵,不仅是劳动关系的实质性内容,而且是订立口头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标志,在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时、在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形成时,体现着劳动立法对劳动关系中各方行为和利益的规范和保护。
我们应当相信,《劳动合同法》中“用工”作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这一制度的发展,将有助于我国劳动关系实体化的进程,有助于将更多的事实劳动关系转化为合法的劳动关系,更有助于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纳入到劳动法律保护的范围中来,约束并规制用人单位的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4用工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3、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2、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3、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保险福利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三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2、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024用工合同篇3
编号: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农电用工)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需填写到门牌号。
5.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6.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别:___________(非农业、农业)。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按依法制定的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____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甲方按下列第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周),绩效工
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
(三)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周)。
第十条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
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
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还领用的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和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后支付。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受聘期间,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对甲方扣押乙方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证件,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乙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第三十六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用工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
本人在 年 月 日签收此劳动合同。
签名: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劳动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劳动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劳动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款:
1、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24用工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贰年,20____年8月1日起至20____年7月31日止,约定的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贰万壹仟元(含厨房所有员工工资)。如月营业额持续30天,日平均8000元,则在次月加4000元/月工资,如营业额持续30天低于日平均6000元则按总工资21000元计算。
2、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食宿。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及时购置乙方提出的设备、物品和符合食品安全的'食物。
三、乙方工作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缴纳保证金5000元,如中途解除合同,须提前45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保证金额度赔偿甲方三倍损失。
2、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3:00。下午:16:00至21:00,如有需要则留下值班厨师。上班时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3、未经许可乙方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4、乙方对购入的食品严格把关,对不安全的食品必须拒绝入库,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5、对制作的菜肴,必须把握好:色、香、味、形俱全。如因制作原因造成客人退菜,由乙方按菜价赔偿。
6、每月推出适合本地大众口味的新菜,不少于2只。
7、严格控制不合理成本,降低厨房成本,因失责而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四、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经证明不能适应工作的。
2、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3、不服从甲方管理,经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费大、对本职工作不负责的。
五、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负责人:
日期:
日期:
2024用工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被聘用人员):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聘书,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二、本聘书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星期天、寒、暑假照常值班。
2、乙方负责学校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
3、乙方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门。
4、校门应随开随关,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
5、做好传达工作,外来人员经确认后方可入校。进出校门要填写登记簿。严禁社会上闲杂人员进出校园。
6、上、下午放学时,不允许任何学生家长骑车进校,并协助值日领导和教师维护好放学秩序。同时对校门口停放的各种车辆严加管理,确保校门畅通。
7、晚上值班时,应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四、甲方职责:甲方每月付乙方工资xxx元整(xxx元),学期末统一发放。
五、乙方不享受学校教师的福利、保障。
六、乙方如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按职责要求工作,或因疏忽大意造成学校损失,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本聘书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本聘书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订聘用。同意续订,办理续订手续;不同意续订,期满聘用关系即行中止。
八、此聘书的.效力只适用于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其他情况与本聘书的订立没有任何关系。
九、本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聘书自20xx年9月1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用工合同篇6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甲方支付劳务费、丙方对乙方担保的形式订立家政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二、由甲、乙、丙三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岗协议》内容:
乙方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自愿到甲方家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__________,是否吃住,休息日______,国定假日(可、不可)休息;国定假乙方工作,工资属单薪;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工资___________及其他,乙方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甲方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丙方确认:签名。
三、证件:
(1)乙方、甲方、丙方均出示的是本人正确身份证和有效证明。并乙方和丙方应将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交于甲方各一份。
(2)乙方出示有效、真实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内容要有:胸透正常、无心脏病、无高血压、肝功能2对半正常、无各种传染病等。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义务
1、自愿签定合同:
乙方愿意到甲方家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签订此合同。
提供有效内容,符合合同的体检证明;完全依照三方订立的本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家政工作。
2、财产和生命安全:
如属乙方不慎毁坏客户物品的,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自身因没有(或没有要求甲方合理的)采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财产的损失,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带小孩的工作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有意或无意造成孩子的伤或亡,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将配合公安局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同意甲方对乙方追加2倍经济损失赔偿。产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的事件的发生,以保护自己和客户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乙方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对甲方造成严重后果者,乙方在经济上要予以实际损失额赔偿给甲方,法律上应予以追究。
3、考勤
(1)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纪律,若在工作中,无法适应《上岗协议》签订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周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换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旷工,作矿工处理。
(2)乙方上岗后,在甲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须为甲方服务满壹个月后方可起薪;或未满一个月而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满一个月的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予起薪:
1)无故擅自终止合同
2)无故旷工
(3)损坏业主物品或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其工资数目。
(4)上岗期间违反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合同中约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在工作期间,按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工作,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内罚款10元;无故15-30分钟罚款30元;无故迟到30-60分钟则罚款50元;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矿工处理:矿工日无工资;另向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五天工资;
4、纪律
(1)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电话、化妆品、衣物、家电用品、食物等属甲方的东西;如有违反,乙方愿意以原物品的2倍赔偿给甲方;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入或挪动甲方明确规定的地方、物品(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几列乙方不能进入或用)如有违反,乙方愿甲方扣除当月的5天工资;
(3)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等的家庭信息;乙方不得搬弄是非。乙方如果有违反,愿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额的经济损失和予以1000元的赔偿金额;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间不得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学习的地点乙方如果有违反,愿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额的经济损失和予以1000元的赔偿金额;
(5)有义务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经济帐目;
(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周后,有权要求享受甲方为其所承保的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保险额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爱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对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及危险动作的清洁,应当首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也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小心进行清洁工作。国定假期有权向甲方要求休息,但应扣除相应的工资。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双方谈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餐用次数、住宿条件、提供的生活用品、国定假期、探亲时间工资等等)
4、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愿意接受乙方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签订此合同。
2、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后二周,对乙方买好意外医疗保险(保额为人民币)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人民币)。并此时,有乙方为该保险的受益人;
甲方在合同期间,乙方除了请假、矿工或损毁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约定款项,按合同照扣服务费外,不满意乙方服务可同乙方沟通、协调直至甲方可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但不可克扣乙方的服务费,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不到位为借口克扣甲方服务费,甲方如以此为由而克扣甲方服务费,则属甲方违约。终止合同后的乙方前未拿的服务费,甲方要按实际天数同乙方照算。
甲方有责任对贵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令乙方进行工作,如属甲方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提醒或误导乙方,至发生物品或人员伤亡,甲方要承担一半的责任。甲方有责任对其贵重的财、物实施严格的保管。甲方必须在每月乙方工作满月后的第天,给乙方发相约定的薪水。不得拖欠。定约合同后,甲方要改变原定的《上岗协议内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擅自改变上岗协议内容,而使乙方月内的工时薪水损失,仍有甲方补足;在乙方家里或乙方本人确实有突发事件发生或必要事件,有义务给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终止合同;
(二)权利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有权将配合公安局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追加实际经济损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内,在地点、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顺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本合同;在国定假期,符合国家的国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权同乙方商议加班事宜;
有权了解乙方的家庭人员情况和乙方的社会关系;有权清查已交给乙方的家中经济帐目;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保证乙方的身份、住址、年龄、身份证号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乙方违约后的甲方一切经济、精神损失;
2、对乙方的来源有对甲方说明、担保的义务,如果今后乙方违约,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年龄、身份、家属地址、及家属身份等;如果丙方今后不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乙方真实身份信息,丙方将有向甲方赔偿所有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的义务;
(二)权利
有权留下甲方的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有权知道甲方给乙方的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在任何时候能提供乙方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年龄、身份、家属地址、及家属身份的前提下,不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和后果负责;
七、三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应遵守本合同订立的内容和要求,如有违反,也应以本合同订立的制约方法进行;三方如遇到矛盾,应尽力协商和谦让;如遇在本合同未详尽事宜,三方在予以协商;三方有纠纷,协商不成,可到甲方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起诉。
八、此合同系三方自愿订立。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_______现住地:_______现住地: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