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5-01-14 作者:dopmitopy

合同的条款应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以确保其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通过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有效防止未来的利益冲突,网客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通用5篇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篇1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看上去比较简单,合同条款也比较少,但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却时常发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订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原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及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开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市场摊派、店铺招商招租和开业,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3、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

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5、租赁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6、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8、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这里应当注意,出租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承租方,并尽可能在承租方认为合适的时间进行以保证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9、水、电供应

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

10、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

11、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

12、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篇2

一、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租赁合同的备案。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

五、租赁合同中标的物质量与数量的约定。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六、租赁期间新增资产的归属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为帮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资产,属全民或集体所有。

2、个人租赁时,承租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形成的资产,属该投资者所有。

3、合伙租赁时,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成员共有。

4、全员租赁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产,产权属全体职工。

5、企业承租企业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资产属承租企业所有(集体企业)或经营管理(全民企业)。

租赁期满时这些资产如何处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折价卖给出租方,并对利用承租方新增资产创造的利润,可以从中提取适当比例的分成,归承租方所有。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篇3

租房合同又叫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法律咨询:

我租了个房子,和中介口头说好的里面的桌椅和灯等设施由中介安置,但是合同里没提到,我就签了合同。然后他们就迟迟不给补全设施,连灯都没装。请问这样我是否有权终止合同。或者该怎么办?另外,我租的是隔断出来的房屋,但是已经签了合同,这样的合同生效么?

律师解答:

有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口头协议无效。不过出租方有适租义务,既然对方提供的房屋无法居住,那么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没有使用的租金和押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中介向你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隔断房违法,合同无效,你现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退还缴纳的费用,并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向建委或者城管举报要求拆除隔断。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篇4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装修情况,家具设备等。

3、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4、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房屋租赁期限。

6、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7、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8、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9、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1、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篇5

1.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合同应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

2.房屋的具体条件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

房子的具体位置,比如某条路上的某个房间;住房面积;房屋装修,简要说明房屋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配备设施设备,简要列出房屋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电、厨房设备、卫生间设备;房屋的产权和产权人,注明房屋是什么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和产权人的关系,是否受产权人委托出租房屋。

3、合同应明确房屋的用途

房屋是否供承租人居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允许承租人或者其家庭与其他人共有;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其他用途,比如办公。

4.租赁期限应在合同中约定

由于承租人不想频繁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承租人,双方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该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该房屋另租房。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应提前告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协商同意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承租人想搬走,但未能找到合适的新住所,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租金和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出租,租金及支付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擅自提高房租。租金可以按年、半年、季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较长期限的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按月或按季支付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人,所以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责任。承租人应在租赁前仔细检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以确保今后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或设施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修复。但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出租人无力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共同出资修缮,承租人承担的`修缮费用可以冲抵应付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条件的变化

承租人应当爱护房屋及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修改、扩建或增加。房屋条件发生变化时,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及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扩建或增加。确需变更房屋的,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协议

有些租客不是为了自己生活而租房,而是想通过转租获得租房收入。转租协议有些承租人不是为了自住而租房,而是想通过转租获得租金收入。这种转租行为影响了出租人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转租。允许转租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不允许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想到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设置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让其搬走;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家具的,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租金。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变更上述合同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因工作变动需要与他人调换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房屋变更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如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