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文水平的发展,上班族渐渐意识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在自查报告的写作中,我们需要对个人出现的不足加以分析解读,下面是网客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民政自查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民政自查报告篇1
我叫xxx,目前在xx县xx镇当民政助理。说起民政助理的工作,那可真是繁琐极了。我的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全镇有人口19万多,辖33个行政村,属于我业务范围的也有个5—6万人之多。每天我都要接待50多人次的群众来访,其中有城乡低保户,有五保老人和孤儿,有参加革命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有残疾人,还有庄稼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等等。说起来我的每天生活,那真是精彩啊!当然也有人说我,那不是精彩是辛苦,那我可就不同意了,因为我工作着我快乐!
一、清早时遇上报丧的。
今年3月6日早上5时45分,我的手机响了,在睡梦中我拿起了手机。“喂!老周吧,我们村的刘某某死了,她的后事你看咋办”,手机那边传来武庄村支部书记武宜坤声音。他在电话中向我叙述了该村一名特殊低保户刘某病故无钱安葬的事。刘某,女,50多岁,聋哑人,单身未嫁,与80多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突然病故,请求民政解决一点丧葬费。这事发生突然,如果按正常程序走,等镇上将钱拨下来肯定要误事的。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在电话中说:“武村长,我们民政上先想办法解决200,你们村上也要解决一部分,火化费和运尸费我再想办法了”。我答应想办法替死者解决200元丧葬费,其实办法也只能是从自己的工资里先拿而已。但是火化费和运尸费也不是小数目,需要和他们具体负责人沟通一下才行。于是,我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给县殡仪馆责任人徐永佳和殡葬车承包人郭明分别打了电话,在得到他们火化费和运尸费可以减免正面答复后,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放下电话,看看时间也就要到上班时间了。
二、上班时遇到缠访的。
早上7时50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办公室的沙发上已经坐满了各类来访对象。我像医院“门诊大夫”接待“病人就诊”一样,拿出“民政对象来访登记簿”,一个一个地进行了耐心地询问和记录,一一给予解释和答复,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刚要喝口水,喘口气。大约11点40分左右,残疾人周华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破门而入,一进门,就冲着我嚷着:“周助理,今天我有病了,到现在早饭还没有吃呢!给我点钱我要看看病。”我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周华,县里每月给的那点临时救济,xx镇这么大,早就安排完了,要不到你先去医院看病,诊费先欠着,等月底你再来,我多少给你解决一点。”。听我这么说,她很是不高兴地说:“我今天来!就没有打算空手回去,不给我钱,你就别想下班!”。在场的民政会计张同能见此便上前解释道:“周华,凭良心说,民政办对你怎么样”。周华说:“对我不错,但今天非解决不可,说着,她就抡起手中的拐棍向张会计的办公桌上砸去。我看事态严重,便向她所在村的惠村长打了个救援电话,请他们协助处理这件事。半个小时后,惠村长带着周华的弟弟来到民政办,将周华劝了回去。这样的事,我们每月都要碰上几起。你说,谁让我干了民政助理了,我们民政助理的肚子不仅要能盛饭而且也要能盛气。事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周华,并且通过县残联给她免费配备了一辆四轮残疾车。后来,她逢人就夸:“民政办对我真是太好了,他们跟我的亲人一样。”
三、生病时遇上命苦的。
下午我的胃有些疼,我知道是老毛病,吃了点药就坚持去办公室。一到民政办,老远就见到办公室门旁边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勾着头在那里睡着了。我轻轻地将老人唤醒,将他扶到我的办公桌前坐下,老人介绍道:“我是大胜村人,名叫孙延荣,今年78岁,参加过淮海战役等战斗。后因患重病回家休养,等康复后与部队失去联系,故一直在家种田。本人3个儿子,目前已经去世2个,还有一个也年老多病,自顾不下,现在我风烛残年,请民政办给想想办法。”听完老人的一番介绍,他不幸的身世让我很是同情。我不顾病痛立即与民政会计驱车前往大胜村进行走访调查,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同时按照老人提供的原部队领导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求证。尔后,向县民政局分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后来,这位老人被确认为复员军人,每月开始享受260元生活补助。
四、夜半时遇上病危的。
这一天,是我参加工作20xx年以来最难忘的一天。虽然苦点累点,但心里很踏实。我们每天面对着的都是需要帮助的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虽然因种种原因很多困难群众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但我们真诚去做好每一件事,因为每一件事,都是我们代表党和政府去做的,只要每天都能为困难群众解决一点难题,我都自豪,我都快乐。
民政自查报告篇2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20xx至20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
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20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20xx年至20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20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20xx年至20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20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xx12.86元。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20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自查报告篇3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民政自查报告篇4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民政自查报告篇5
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xx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统发〔20xx〕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县**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 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 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 人,参保资金13.73 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26 人,救助资金 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39 人,补助资金 4.5 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85人,奖励资金16.9 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 21 人,奖励资金10.5 万元,优秀士兵 64人,奖励资金 16.9 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
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 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
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
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
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
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
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民政自查报告篇6
通过民政网站安全防护自查,我局及时建立完善了民政网站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普及了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修补了单位网络系统的安全漏洞,制定并演练了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高了信息安全的防护质量。同时,也暴露出了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现有人员掌握信息安全防范知识不全面、不系统等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加以解决完善,并严格按照省市民政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对民政网站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着力健全政府信息网站安全防护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优抚经费。
做好优抚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和使命感,确保将国家安排的抚恤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局党组非常重视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经常组织财会人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财经政策和纪律,认真检查本局及镇(乡)民政优抚经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做到专款、专管、专用,中央、省、市以及区有关部门都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以来我局也结合我区的实际,对规范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如:2006年11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优抚救济对象抚恤补助救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办法》和《关于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抚经费是国家用来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并规定了它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发放办法和有关责任与处罚等,从而使我区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加有章可循。我局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外。每年还主动请区审计局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汇同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以保证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
2007年下半年,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364万元,7-12月份支出281.87万元,结转下年82.13万元。
2008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12.2万元,1-6月份支出249.57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
自2007年7月份-2008年月份,我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三、认真做好整改,加强落实工作
民政优抚经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经费,在性质上它属于百姓的“救命钱”,在政策上它属于“高位钱”。因此,国家历来都把民政优抚经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建区以来,区审计局每年都要对民政优抚经费进行审计,有时区审计局工作安排不过来,而没有安排审计民政优抚经费时,我们都积极主动去争取列入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认真研究落实。
四、着力于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上下功夫。我们深知xx区财政基础薄弱,区内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致穷需要政府救助的民政工作对象数量众多,民政优抚经费相当有限。为了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中央、省、市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经集体研究同意开支的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区财政局的经常性监督,定期接受市民政局的检查,每年还主动接受区审计局的财务收支审计。三是不断加强对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近几年来,我们年年汇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政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民政优抚经费,为xx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自查报告篇7
**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
开展情况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力脱贫和无业可扶的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保障工作。
(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二)开展了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三)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二、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
(一)认真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
(二)建立重点人员关注台账。
(三)按时足额发放供养金。
三、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策。
(二)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生计保障工作。
(一)及时将易地扶贫搬迁户中的农村低保户转接为城镇低保,享受城镇低保待遇。
(二)保障和稳定易地扶贫搬迁户基本生活。
万元;2018年发放了971户3768人万元;2019年发放397户1602人万元;共计发放1941户7919人万元。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临时生活困难。
五、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根据遵义市发改委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相关通知,我县及时启动了临时价格补贴发放,目前已发放2019年12月到2020年8月共计9个月临时价格补贴万元。
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流浪救助和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是及时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10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394人次万元。
七、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了三名干部专门驻村挂帮积善社区,深入社区,与社区共同解决其面临的相关问题,对积善社区贫困家庭进行逐户走访,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救助政策予以救助;
八、加强政策衔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兜底保障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民政与扶贫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经常研究会商两项制度的衔接工作。今年10月份,我县共有城乡低保3896户8833人,特困供养612人,孤儿3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人。根据县扶贫办提供国办系统数据比对,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729户人(其中低保对象2437户5898人,占低保对象67%;特困对象482人,孤儿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1人,共计6474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低保户2439户5898人,月发放低保金元,人均享受低保金元/月(其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1954户4438人,发放低保金元,人均享受低保金元;建档立卡城镇低保对象483户1460人,发放低保金元,人均享受低保金元);建档立卡特困人员482人,人均享受特困供养金813元;建档立卡孤儿23人,人均享受孤儿保障金1050元;建档立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1人(其中非低保对象2人),人均享受补助金1050元。
九、开展兜底保障大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局从10月22日起开展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六类重点对象进行逐户逐人大排查,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对象家庭实际,经各乡镇(村、居)15天的大排查,将在新要求下符合低保的145户304人纳入11月低保保障(其中城镇低保24户52人,农村低保121户252人),并根据相关规定补发10月低保金。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