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我们需要认真写读后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梳理自己的思路,下面是网客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1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我喜欢这种对人生的感悟。
“小麻雀!休飞进田垄里。田垄里,遍地弹机正静静的等着你。”我喜欢这种对自然的呼唤。
“寥廓的黄昏,何处着一个彷徨的我?母亲呵,我只要归依你。山外的湖山,容我抛弃罢!”我喜欢这种对母亲的赞美。
人生是多彩多姿的,同时也是多苦多难的。一个人的一生没有永远的风平浪静,必定会有一番巨浪曾袭来式正压抑着你,也许到目前你还未经历一番苦难,我想在未来的日子里,你必定会更加拼搏,因为苦难使人成长,平静才真正可怕。因为你不知道何时将有一个浪头向你突袭,让你无法招架。
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同时又是多么的脆弱。一朵鲜花它能打扮大地,让大地变的绚丽多姿,但它也可能在一瞬间死亡,它的美丽将在世间消失,变的不复存在。在这苍茫大地之上,有着万条奔腾的江河;有着万片郁郁葱葱的草原;有着亿棵参天古木;有着无数的生命繁衍生息……这无尽的一切组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大自然每一株草,每一朵花,每一个生命都是其中的一员。无论聪明还是愚昧;无论庞大还是渺小,我们都是平等的,都是成长在自然之中的,我们是大自然所孕育的孩子,大自然是我们所有生灵的母亲,是我们永远的家。
当一位母亲怀着自己的孩子,经过十月的煎熬,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十分的高兴,天天呵护着他,不让他受任何伤害,天天守在他的身边,为他提供所有的需求。终于这个孩子长大了,懂事了,明白了母亲曾受过的艰辛,他感谢母亲的孕育,以自己的行动来回报母亲。而母亲却不要他任何的回报,只是希望他过的好,过的幸福。这变是母亲,那么伟大,那么无私,那么纯洁的爱,难道还不应让我们赞美吗?因为真情永存人间。
一本书可以消磨人的时间,让人们在枯燥的日子里不再无聊;一本书可以给予人们情感,让人们从书中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一本书可以给予人以灵感和启发,让人们在书中体会到人间的美好与失望……一本书可以给人许许多多的遐想,让人们浸在书本的情感之中,感受作者所展示出的一切。一本书给人以不同的感受,一百个人来读一本书,他们各自的心得将有所不同,这便是书的奇妙之处。
在我所读的这本书中,蕴涵着作者对母爱、童真、自然的无限赞扬,对人生的无限感悟。有如星光般照亮了我的心房,点亮了我的思想,激活了我的想象力。让我去遨游太空,感受星光的温暖;让我漫游海底,体验水中的奥妙;让我走遍大地,懂得万物的规律,生存的道理,让我反思,探索和体验。
“星星只能白了青年人的头发,不能灰了青年人的心。”告诉我们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即使是面对生老病死的巨大坎坷,也不要丧失了人生的目标,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墙角的梅花,当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告诉我们不要过分的将自己的短处与他人的长处比,认为自己不如他人,看轻自己,其实自己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要去与那些人比较呢?
“经验花结了智慧的果,智慧的果包着烦恼的核。”告诉我们智慧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从无数经验中提取出来的,经验又是从苦难之中体会到的,只有度过难关,才能获得成长。
“流星只在人类内是光明的,它从黑暗飞来,即使只是一瞬的光明,那是必将灿烂。修养的花儿在寂静中开过去了,成功的果子仍会在光明里结实,因为只有光明才能孕育出如此绚丽的光彩,创造出如此巨大的成功。”为了梦想,为了社会,为了所有的生灵,牺牲了自我而保护了亿万鲜活的生灵,不是一种十分美好的事吗?青春是美妙的,是充满朝气的时候,努力去实现理想,创造未来。贡献自我是青春存在的原因。
天上的玫瑰,红到摄魂里;天上的松枝,青到摄魂里;天上的文章写不到摄魂里。不为什么,只因为那是一个梦,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因为梦能欺骗人的,只有努力,创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人生的美妙如天上的繁星,如地上的春水,给人以启迪,激发了人的思维。这就是《繁星·春水》所告诉我们的。自然的和谐是我们共同创造出来的。母爱是天地之间永恒的。人生是多变的,冰心让我感触到这些,认识这些,懂得这些,她的心思已印入我的记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完美世界,每一个生灵都有一个小小的天地,那么没有喧闹,没有逼迫,只有自由和欢乐。
别了!感谢一江春水潺潺的细流,带去我许多意结,向你挥手了。我要生在泉源边,静听回响.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2
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起初看书名就觉得无法理解这样一个标题究竟蕴藏了怎样的含义,直到通读完全书你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里的这个风筝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却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
“风筝比赛”是阿富汗的一项古老的传统,是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童年的一种游戏,谁的风筝飞得最高,坚持到最后,把其他所有的对手都打败便是胜者,这个风筝的主人也将在家族及其他所有人(不只是孩子,包括成年人)眼中获得至高的荣誉。而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更是放飞在每一个阿富汗少年的心中,伴随着他们成长。也恰恰是缘于一场风筝的比赛,阿米尔和哈桑这对貌似平常的伙伴之间有了他们一生难以弥补的伤痕。就在那条狭窄、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伤害的也远不是哈桑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比哈桑更不幸的是阿米尔,因为他要为自己的懦弱,对友情的背叛付出沉重的代价,他要承受远远大于肉体痛苦的精神折磨,让他永远活在了自责和愧疚之中。
哈桑是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甚至有意疏远他,因为自己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他,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在阿米尔得知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那里有了让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事隔多年以后,当阿米尔已习惯在另一个发达的国家生活,当他自己以为已经把一切遗忘的时候,他又能找回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所以阿米尔是幸运的。当他看着仿佛自己儿时玩伴的那张脸,他无法再次选择逃避。为了解救哈桑的儿
子,他历尽千辛万苦,想尽各种办法,乃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求得心灵的解放。对手同样是当年的阿塞夫,只不过这一次赢的是阿米尔,还有哈桑的儿子。其实当阿米尔勇敢地站在阿塞夫对面时他已经赢了,他战胜了自己,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十几年!
也许是作为对阿米尔的惩罚,作者并没有让救赎的过程变得简单,他让故事的结尾再起波澜,就这样,哈桑的儿子命悬一线,阿米尔在医院跪地祷告的情节也把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写的很精彩,阿米尔的人格也从此得到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归于平淡,因为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哈桑的儿子没有死,并且跟随阿米尔来到了美国,虽然他们之间的心结没有完全解开,但是阿米尔却已懂得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当阿米尔再次拿起风筝的长线,他终于找回了原来的自己。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对待自己爱的人要忠诚勇敢,有时候仅一念之间,你的懦弱可能让你自责悔恨一辈子。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3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破解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 ”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4
?文化苦旅》这本书是余秋里教授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全书共235万字,有三十七篇。这本书的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是,在那一处处古迹的的背后却隐藏着人们不为人知的一面,而作者运其妙笔,给我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其中最为感触的是《道士塔》。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节来说吧,文章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
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
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
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5
这本书可是大大的有名,马尔克斯的成名之作,也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赞誉之词太多了。
不过读马尔克斯的文字和小说,耐心是不可少的。前两年读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已有体验:一定要坚持,看到30页之后,才能慢慢的读出感觉。一是习惯了他的文字风格,能慢慢感受到这种文字的魅力,二是也能够慢慢进入情节了。他的小说里的人物名字比较长又特别,记不住又不大习惯。从网上下载一个人物关系图,搞不清关系时对照一下,就不至于太糊涂了。
这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从网上搜了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资料。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将日常生活转化为令人惊叹的非现实。从本质上说,魔幻现实主义所要表现的,并不是魔幻,而是现实,魔幻只是手段,反映现实才是目的。
可说实话,我并不大喜欢过于魔幻的现实描述。如果没有魔幻色彩,可能会少点肆意挥洒、渲染夸张、情节的跳跃和推进,但也许会降低点阅读障碍和理解的难度。受其影响的中国作家里,陈忠实写的《白鹿原》,相对就魔幻色彩淡一些,读起来更舒服。
这本书的第一句话被奉为小说经典式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为什么这句文字在文学界具有那么高的地位和评价?说实话,起初我也不能理解。后面看完了这本书,了解这部小说的内容情节,再搜了一下网上的评价,还真的感觉不简单,能感受到了这句文字的魅力。网上对这句话有一个感悟评价我觉得特别好,“时间被轻轻折叠起来,现在与过去有了神秘的连接”。从情节上看,仔细品味,这样一个开头确实能起到设置诸多悬念、引人入胜的效果。毫无疑问,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本书的第一主角,第一句开头就让主人翁出场了。可为什么他面对行刑队?面对死神和生命终结,为什么单单想起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见识冰块对他的一生产生什么深刻影响?父亲为什么带他见识冰块?一句开头,给了读者那么多悬念,实在是高啊。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部分。从结婚、起义、革命到被捕面对行刑、逃走、凯旋、停战、战争结束。读起来非常震撼。读后感读了这段文字,就能一定程度了解拉丁美洲的政治、革命的本质。这部分,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是“行刑”。真的应了那句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可革命、打仗到底是为了什么,还真说不清楚,最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说了一句,“打仗是为了自尊”。
伟大的作品,需要多读几遍。我承认我费力的坚持读完了第一遍,渐渐喜欢上了马尔克斯的文字风格,和书里诸多的富有哲理的语句。后面有时间一定会再读这本书。也许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体会,读出不同的味道。因为作品里有鲜活的人物形象,无论何时,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与你了解的或认识的人物对上号。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地方,费尔南达的抱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费尔南达是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妻子,出身于一个戒律森严的落魄贵族家庭,不但自己也让全家人陷入阴森的教条之中,又做作自大、有超强虚荣心、喜欢唠叨抱怨。书里描写费尔南达的一次满腹哀怨,一口气下来整整用了两页半纸,而且中间几乎都是逗号(有几个顿号和一个省略号)没有句号。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6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 《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
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7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