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百字模板8篇

时间:2025-09-11 作者:lcbkmm

读后感的写作能够激励我们继续进行阅读和探索,很多时候,读后感中会包含对未来的展望,下面是网客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1百字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1百字模板8篇

读后感1百字篇1

俗世奇人,指的是人世间里那些不寻常的人。我在寒假里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后,觉得这些人真是不同凡响。

书中的每个章节都是一个写人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比如“皮大嘴”用巧法卖黄金;知恩就报的卖药人“四十八样”;从没笑过的“冷脸”;愚蠢至极的“张果老”等等。这些人中最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神医”王十二,“神医”王十二不但医术高明,而且还特别爱动脑筋,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却能想到,并且法子还很多。

有一次,王十二在街上散步。忽然间听到有人大声呼叫,神医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大声呼喊的是一位铁匠,王十二一打听才知道,有一小块黑黑的小铁渣子掉进了铁匠的眼球里,铁匠的眼眶里又是泪又是血的,场面十分吓人。铁渣子如果不及时拿出来的话,铁匠的眼睛就要瞎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神医”王十二镇定得往街道两边张望,发现这条街全是经营各式洋货的店,他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因为王十二平时比较喜欢洋人的一些新鲜玩意儿,所以他立刻想到了洋货店里有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神医”严肃地对铁匠说:“两只手千万别去碰你的眼睛,我一会儿马上把铁渣子拿出来。”说完,“神医”扭头向一家洋货店奔去,一进店门,他伸手从柜台上拿了一块吸铁石,再把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放,认真地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一用,等会儿马上就还你。”说话间,王十二已经夺门而出了。“神医”王十二跑到铁医面前,对铁匠说:“把眼睛睁大!”铁匠使劲睁大眼,只听到“叮”的轻轻一声,王十二道:“铁渣子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没事了。”铁匠眨吧着眼睛,眼睛果然跟往常的一样了,一点事儿都没有了,围观得人都竖大拇指道:“真神了!”等铁匠想要道谢时,王十二早已匆匆走了。

还有一次“神医”王十二遇见了一位大汉,这大汉被马撞了,肋条被叉进了墙缝,拨不出来了。大汉痛得呲牙咧嘴,围观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只见王十二拿起毛巾捂住大汉的鼻子和嘴,大汉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住,就是不肯放手。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已退了出来。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真乃神人也!

看完了王十二的精彩故事,我觉得王十二是一位聪明机智,品德高尚的人。他平时十分热爱学习,喜欢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并且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融为贯通,活学活用;他还具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学习和做人处事的方法:(一)、学习上勇于刻苦专研,要静下心来读书,静能生慧;(二)、遇事要临危不惧,具体事情要学会具体去分析;(三)、要乐于帮助别人。

读后感1百字篇2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读后感1百字篇3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看了以后使原本就对昆虫非常感兴趣的我,就越发地喜欢上这些小虫子。

?昆虫记》这本巨著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他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观察能力,文学家一般的感受和抒写。他耗费一身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并将其记录下来,这本让他花费毕生心血的杰作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

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多么神奇的大自然啊。兽类动物有弱肉强食、寄生的现象,昆虫里也有类似的情况,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

的小虫子,会将自己的卵产在蝉卵上面,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卵作为食物,供自己生长发育所需。

小时候,在看《黑猫警长》动画片时,有一集是说母螳螂在结婚当夜将公螳螂吃掉,然后黑猫警长来破案的故事。一直以为这只是编造的,看了《昆虫记》后发现,这个动画片是真实的科教故事。让我了解了螳螂是一种

无情的昆虫,母螳螂竟会六亲不认地把它的亲人吞食掉,产卵后便再也不回来了,不管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长!

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体,娓娓道来,在对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作者对生活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热爱。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是经过解剖等工序来完成自己的作品,而是亲身溶入大自然,不顾野外冒险的危险,就好比描写黄蜂,作者很细致地描绘了当时怎么冒着危险去观察黄蜂巢,又怎样弄懂黄蜂的习性,写得非常精彩有趣。

我非常喜爱《昆虫记》这本书,没事时我拿起它,沉浸在其中,仿佛和法布尔一起探究昆虫世界的奥秘。

读后感1百字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详细地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书中讲了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和发现,让我看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爱心、细心和仔细,看到了他对科学的严谨和求实的作风。

法布尔是怎么细心观察的呢?只见螳螂张开鞘翅,向两边斜着过去;翅膀全部展开,高高竖起,就像平行的两片船帆;它的腹部末端呈卷曲状,先抬高,再放下,剧烈地抖动着,与此同时还伴随着“扑、扑”的喘息声,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真的看见一只螳螂在捕猎一样!

还有圆网蜘蛛织的网,有的有二十一根辐,有的有三十二根辐,还有的有四十二根辐,编制起螺旋形的圈子。我想应该比任何人用尺子画出来都要好吧?这是多么神奇啊!法布尔观察的这些,也许经常在我们面前展现,可有谁像他一样看得那么仔细呢?

每天我都静静地坐在心爱的小书桌前,津津有味地阅读,读着读着,我深深地沉浸在这美丽的昆虫世界里,也让我对某一些昆虫的看法有了些改变:比如圆网蜘蛛,本来我很不喜欢它的网,因为它的网总是会绕在我的脸上,粘哒哒的,但是我阅读了“圆网蜘蛛织网记”后,发现它们的网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捕鸟网,是那么完美,比人类织的网还要先进很多。仅仅为了捕捉几只昆虫,竟然需要练就如此卓越巧妙的纺织技术!还比如,我以前不喜欢螳螂,因为我去捉它的时候总会被它的两把“大刀”给划伤,一道深一道浅的,像被玫瑰的刺扎了一样,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原来它的“大刀”可以让它的捕猎速度快的令人吃惊!再比如,萤火虫原来我是很喜欢的,因为它艳丽动人,而且小尾巴上的一盏灯所发出的微微细光总是那么漂亮,但是阅读了“发光的虫子”,我才知道原来萤火虫是个地地道道的食肉动物,捕食方法很独特,甚至还有点恶毒……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也要向法布尔学习,多多留心身边的事物,用心观察,说不定你也会向法布尔一样有新的发现呢!如蟹蛛虽然不会织网,但它会潜伏在花丛中,锁定目标,咬住猎物的淋巴结,很快,那猎物就一命呜呼了;秋天的叶子会变成金黄色,飘落下来,成为小虫子们的地毯;变色龙遇敌会身体会变换不同的颜色等等……让我们用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起去寻找大自然的奥秘吧!

读后感1百字篇5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读后感1百字篇6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不传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事真人。”这就是《俗世奇人》这本书的经典之处。

?俗世奇人》是中国知名作家冯骥才的一本巨作,也是当代最著名的一本书,该著作分上下两册,共有36个故事。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其中一册就有6万多字。书中着力描写了苏金散、扬巴、贺道台、张金壁等人,写得传神,写得精妙,让人一看就停不下来。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特别兴奋,几乎废寝忘食,连续几天一直看,直到一字不漏的全部看完,仿佛进入了书中的角色,让我深受感动和启发。

“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上一家营造厂的一位师傅,专干粉刷这一行,别的什么都不会做。据说,他要是给你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样美……听了一下。上面的选文,是不是期待下面的文章呢?好!好!好!我这就给说一下:“他刷浆时必须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不会留一个小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规矩,只要身上留下了小白点,就白刷不要钱。”怎么样,听了第二篇选段,是不是更好奇这个“刷子李”了呢?其实啊,他是一个刷墙高手,也是有真本事,有能耐的手艺人!他是地道的河北人,也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

传说中,“码头上的神,全是手艺人。手艺人靠的是一双手,手上。必有绝活……”。《俗世奇人》这本过往佳作世书,让人百读不厌,我推荐它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情节好看、传神、有趣;二是人物生动、形象、朴实。怎样,是不是很想看,如果想看,那就赶快到书店去买一本看吧!或者抽空到书架上读一读也可以。

?俗世奇人》这本耗尽了十年心血才完成的巨作,堪称书海中的无价之宝,特别是《俗世奇人》书中所记载的那36位人的精彩故事!让人很受启发,给予一种力量,甚至永远铭记在心理。这位杰出的作家值得我们举指点赞。

读后感1百字篇7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读后感1百字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希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子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非常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知道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但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后也都很出色,但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希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