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们了解别人和世界的工具,通过写作文可以加强我们的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网客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1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2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阅读的人,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无意中发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特别喜欢,妈妈就买了一本送给我。书中的主人公叫安妮。她从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一岁的时候,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成长的过程中虽然有很多不幸,但是她活泼乐观,勤奋好学,通过她的努力获得了大学的奖学金,还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我特别喜欢安妮这个主人公,她虽然从小生活很艰辛,但是她总能乐观地面对烦恼,一直坚持学习,也取得很好的成绩。她的精神也常常激励着我好好学习。
前一段时间,我在接连两次的数学考试中都考得不好,我很沮丧,不知道该如何学好数学,对学数学丧失了信心。这时我又想起了安妮,她好像在对我说:“军雅,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学好数学!”书中安妮不断坚持,努力学习的故事又像过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打起精神,好好学好数学。通过我的努力,我的数学成绩终于有了提升。
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阅读,我还要阅读更多的好书,收获更多的快乐与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3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
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
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4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5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6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
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
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7
我有一本喜欢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对我来说有帮助的书。为什么怎么说呢?那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我有一位同学,他声称刚从日本回来,带回了许多日本街道的照片。他还偷偷地带了一张照片来学校,讲了一大堆关于日本的事,然后拿出一张大大的照片。我还以为是一张日本的风景照片呢,没想到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
照片上是一辆他们乘坐的车子,是他从车子里探出头拍的。只见他们的车开在黄线的右边,左边的车快速通过,但我感觉怪怪的。我又定睛一看,司机坐在左边。我拍了拍同学的肩:“你有没有感觉这张照片很怪啊?”“没有啊,是你自己看错了吧!”
我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他们都否定了我。但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我镇定自若,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他们说:“那是因为你们没去过日本,日本的车都是开在黄线的左边的,司机应该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这张照片恰恰相反。所以,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
听了我的这番话,同学们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好像我是一个大侦探呢!
多亏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仔细观察,遇事多思考的习惯。
我喜欢的一本书一年级作文篇8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世上图书千千万,我为什么最喜欢这一本呢?起初是因为作者,现在是因为作品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