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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旅游发展,打造__品牌,甲方决定将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____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主体,已修建的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__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__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___年—___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___年—___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___年—___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___年—___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___年—___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__年开始,每__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__年____月修订的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__市(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本景区类型的娱乐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_________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_____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____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__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__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张参观景区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经营权承包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__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因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__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__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__万元用于景区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_______"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___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__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____%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__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x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结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将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3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必须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农户的委托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转包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转包金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转包金。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4
甲 方:上戈镇杜河村南沟组
乙 方:曲宇斌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自愿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甲方愿将本村后原子区域耕地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承包四至地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约合 亩,以四至界限为准,附近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5日至2041年 4月5日。承包费为每亩壹佰叁拾元整(¥130元/亩)。乙方分三次将承包费付清。每十年付一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_年4月5日,第三次付款付最后十年的承包费,付款时间为2031年4月5日。合同于交款签字之日生效。
三、甲方保证该土地承包合同经土地所属村民组群众民主商议并同意后签定,如需有关部门批准,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
四、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所承包土地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务,给乙方开发治理提供方便(如:走路、行车、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在承包期内,凡在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地权或相邻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此引发的误工或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劳工,劳工费用按市价付款,雇工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人优先。
五、承包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土地无法承包,乙方先前经营的所有投资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后续经营者给予补偿。
六、承包期内因甲方造成乙方无法承包土地继续经营,由甲方按照乙方投资加倍补偿。如合同不到期乙方不干,乙方土地上的附属物无偿交付甲方,除房屋外。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承包土地必须用于以苹果为主的种、养殖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继承权、转让权(转让必需经甲方允许后生效),甲方不得干预。乙方除交承包费外不负担其它任何费用。国家对种粮直补等专项款归甲方农户所有,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原有坟地保留,继续使用,但外地人不能使用。
八、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意继续承包,应将土地交还甲方,地面附属物可合理作价并由甲方接管;若乙方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优先承包给乙方。
九、此合同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所有参与该合同签订人员,均已阅读、理解并同意该合同所有条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或申请洛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镇政府、村、组各执一份,乙方和鉴证机关各持一份。
十二、甲方各户面积承包费详见附表。
甲 方:
乙方签字:
村委意见(盖章): 法人代表: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村委招标方式取得甲方荒山岩石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丹寨与都匀交界相邻的荒山岩石林地共计1700亩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有公路至西往王司镇公路边右上。
南至:小冲坡下小河沟以右边至北到老猫冲坡梁分山岭一线。
西至:现有肆座小山相隔荒坝的水沟。
北至:现有坝固镇王家大田以上分水岭一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为三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八月十八日至二oxx年八月十八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使用权及其地方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分为两次10年为1次,先付后使用。
四、乙方承包荒山岩石林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和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岩林地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岩石林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名目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岩石林地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利用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必须保证该荒山、岩石林地界线内无人争议,如有纠纷,甲方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元并拆还乙方对荒山岩石林地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定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追还乙方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内国家建设用地,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证向乙方支付实际损实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后合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发生纠纷由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组上会议同意并报村上批准,将位于新市村二组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汉源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中证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篇7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
第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转让承包土地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四条:乙方与土地所有者另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
第五条:土地用途:生产经营、种植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进行转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将转让价泄露给第三方;
4.将所承包土地及土地上一切附属物(房屋、水井、果树、农作物等)及林权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5.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让价格和缴付转让金;
2.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讯、电力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七条:转让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转让金的'50%,即________万元;其余50%,即________万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2%缴纳滞纳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转让或毁约,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
甲 方: (手印)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