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定金合同模板5篇

时间:2024-03-15 作者:Anony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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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定金合同模板5篇

购房签定金合同篇1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和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购房签定金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xx市xx区xxx,(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该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人:xx。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购房签定金合同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意向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预购价格及购买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购买由乙方提供的坐落在天津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此预购价格不包括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服务费、

2、购买方式:

a、一次性付款□;

b、按揭贷款□;

c、公积金贷款□;

d、组合贷款□

第二条:约定事宜

1、甲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时,向乙方交纳预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该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之时,此预付服务费自动转为服务费,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该《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中约定为准,多退少补、

3、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将按照甲方同意的预购价格与该房屋所有权人洽谈协商,努力促成该房屋交易、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预购价格或不购买该房屋,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因该房屋所有权人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承诺将收到的甲方预付服务费如数退还给甲方(不计算利息),双方无责,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此预购价格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收取的预付服务费不予还,转为违约金,转为违约金后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第四条:协议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达成该房屋交易或双方约定废止本意向书后终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_________

连锁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购房签定金合同篇4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乙方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 ),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2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_ _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 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______整,作为甲、乙两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两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 天,甲乙两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

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两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两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 (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购房签定金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卖方)

乙方________(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________%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定金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定金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与甲方签订《房屋定金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定金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定金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定金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