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实习总结推荐6篇

时间:2023-07-03 作者:loser

写实习总结可以明确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对于实习总结,想必很多人在自己实习结束后都会进行其写作,以下是网客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实习律师实习总结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推荐6篇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1

一年的实习期转纵即逝,由刚开始的不知所措、茫然,到后来的按部就班、循序渐进,都体现了指导老师的心血与无私奉献精神。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 对律师执业的深刻认识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使用法律,公平解决纠纷;4、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正义。

二、 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时,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其他法律执业人员的关系。

三、 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一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四、我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的实务及案件的流程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

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我们曾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三、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四、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一年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合所里内勤,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做了以下事情:

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2

一、对一年实习工作的总结

第一,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3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论文写作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写作参考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

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4

一、实习目的:

巩固文秘专业的主业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掌握操作技能,形成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为进入社会打下基础,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

二、实习时间:

20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实习单位:

_幼儿园办公部。

四、实习单位简介:

我在的实习单位主要是一所幼儿园,构成与我们学校差不多,都是由教室、办公室、档案部门组成。

五、实习主要内容:

按照老师的安排和要求,人根据每一天的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在实习期间对我所学的文秘理论知识和自动化办公设备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以实习阶段根据理论知识达到老师指导日常工作实践的目的,收到更好的效果。

这次实习,老师安排我们2们同学在幼儿园实习,我们被安排在综合档案管理办公室,我在这里感到忙碌,但是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刚开始指导老师是不会让我做什么事的,我们向老师提出给我们找些事做,老师就慢慢找事给我做,开始在这里我觉得自己什么也不会,比如:在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打码机、过塑机和整理档案等都不能自己很好地完成。在这里,只有勤动手,勤动口才能学到东西,我所做的每一件事,刚开始都不会,唯有向老师请教,慢慢学习。同时‘在这里见习的时候,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当自己做错事的时候,应该主动认错,不要给自己或同学找借口或找理由,这样不但对让领导或老师对自己的印象不好,也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会找借口,推卸责任的人,当自己不懂做的事时,应该客气虚心的向老师请教,做到不懂就问。

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我来到幼儿园实习已经一个月了,记得报到那天,我们来到时刚好是下午上班时间,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的茫然大概是人人都有吧,到门口时正好园长在财务室门前,然后我们进去先是自我介绍,然后园长就自我介绍、介绍身边的老师。之后她叫一位姓覃的老师带领我们,让我们跟着覃老师到了办公室,她简单地给我们介绍了一下办公室和日常工作。因为是第一天到那里比较陌生,也对单位不了解,不知道做什么事。只有老师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或者是在做事的时候总是会请教老师。接下来的实习时间一天天地过,我也渐渐地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熟悉了,也了解我自己的工作范围。从实习中也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技能,通过实习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我学到了很多是在学校、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和知识,也让我对自动化办公设备的使用、档案的整理和日常工作等有了更深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也能熟练地使用一些办公设备。

六、自动化办公主设备的使用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实习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我由什么都不会做到现在我学会了不少,我刚刚开始不会自己使用自动化办公设备,而现在我也懂得了自己使用办公设备了,比如:复印机、打印机、打码机、装订机、过塑机等。

(1)过塑机

这种设备是比较难用使用的,开始是老师教后来我也能够自己使用了,只是还不太熟练,不过要小心地使用不然就会因为过塑机太热而把要过塑的材料炀坏,记得有一次我把过塑机打开预热然后就整理要过塑的材料,过塑开始是好好的,可是不好和事情发生了我把文件从不同的方向放进过塑机里,可是因太热了文件就焦了,我一时不知所措就把过塑机给关了。叫老师来她说以后不要把东西从不同方向放进去,那样是进退两难就会把文件弄坏的,而且现在机子不能使用了,必须要用酒精清洗过才可以,而且老师说我把过塑胶弄反了才会沾在上面的。她没有骂我一句,我心里好难受我向老师道歉,而她只是叫我以后要小心。这次的错我不会忘记,虽然我错了可是我在这次错中也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从那以后我使用过塑机时我总会加倍的小心了,心怕又会出错,使用我次数多了我也学会了怎样使用才可以避免出错使用前要对过塑机预热,使用时要看温度是否太高或太泠否则这样都是不可以的,而过塑机也分为顺转和逆转、过塑和冷藏,太热了就要冷藏或过到一半时太热了要马上冷藏和逆转退出来。不然文件就会被炀坏。

(2)裁纸机

裁纸机也可以称为装订机,因为它不但可以裁纸也可以装订,这个机比较简单易学,没有什么出错,平时也利用它裁纸和装订较厚的档案。

(3)打印机

打印机也是比较容易使用的一种,一般学会怎样放纸、被卡纸时和加纸等问题就可以了。

(4)复印机

刚开始是不会使用复印机,后来经老师指导和亲自操作多次,现在也可以熟练地使用了,也懂得了在复印时遇到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了,如卡纸怎样处理,还有单面和双面复印、放大和缩小、加深和减淡、放纸、换不同型号的纸等一系列的操作也都可以自己完成了。

(5)打码机

打码机是简单但使用起来也是不太容易的,必须要加倍小心才可以不然就会印歪可是用力度不够、手滑了,还会数字模糊不清,还有的是年份的要看好是哪年的,对准位置印,否则就会歪反等,所以通过之次实习我懂得了使用这些办公设备,并且能熟练地使用,也懂得了使用这些设备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和在使用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七、计算机的使用

记得在学校时我的计算机操作比较差也比较陌生,有好多的工具不懂得使用,而通过这次实习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我在这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比如:worl、excel电子表格的操作使用也懂得了在文书方面的使用文件的格式和排版,行距怎样比较适合的问题。

八、档案的整理

在这次实习中学到了好多,除了上面讲的设为之外还有好多关于整理档案方面的问题,也学会了关于整理档案方面的知识和方法。了解了一些关于档案归档时应注意的问题和归档和分类,保存时间的范围等,还有关于做档案时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问题比如:保密的档案不应该向外透露要做到绝对保密,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而不可以乱扔。

(1)档案的装订

应把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比较薄的一些档案可以用不锈钢的钉子装订,而比较厚的档案可以用装订机打孔再用绳子扎好。

(2) 档案的编号

档案的编号就是把装订好的档案进行编目录和编号贴上封面并编号,用打码机把年份、编号、归档类型和归档期限全部打印到封面的右上角并将档案进行归档到档案合中。

九、时间过得好快

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就过去了,在这次实习中我学到了好多是在书本上、学校里、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和知识。在这个月实习里我非常开心,和老师们相处得也很愉快,实习结束了我也要离开这里了,要离开老师们了真有点舍不得,他们教会我很多东西,在这里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通过实习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但同时我也认识了我自己的长处,也知道了在以后学习的日子里我应该从哪方面学习,怎样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会更有利于以后的就业。通过这次实习我的文字录入速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自动化办公设备能熟练地使用如:复印机、打印机、打孔机等,而整理档案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计算机方面尚有欠缺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制表由于操作较少不是很熟练。对有些设备因没有得操作过而不能够掌握。通过实习我对文秘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也认识到了我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需要提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世界观和对神社会的认识,做一个合格的文秘人员。

十、致谢

非常感谢市机幼给了我这次实习体验的机会和自我展现的平台,更感谢指导老师(覃老师)的指导和照顾,衷心祝福贵机幼越办越好 !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5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 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篇6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_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