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作文并不是容易的事,理解清楚作文的题意是关键,在写作文的时候,能够培养小伙伴们的思考能力,下面是网客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1
除夕是年与年更替的时间关键点。一年年的流转,一年年的长大。
一转眼,一年又过去了,又到了这个团聚的除夕之夜。
除夕,是春节的前夜,又叫年三十。有一种传说:上古有一怪兽,名字叫“夕”,每到快过年的时候就出来害人,后来,人们知道“夕”最怕的是红色和声响,于是年三十晚上,家家户户贴红春联,燃放爆竹,来驱除夕兽,以求新的一年安宁。
今年,我们一家去二姨妈的新家过年,还把外公也拉了去。
随着我们的笑声,一满桌的好菜终于上齐了,我们马上下楼去放鞭炮,霹雳啪啦的鞭炮声带着新年的喜庆,带着新年的祝愿,带着对未来的懂憬,在此时此刻,爆发了!接着,我们又回到家里,美美地消灭一桌美味佳肴,吃得所有人都喜笑颜开。
吃过年夜饭,我们又去了陆家湾,那是我阿姨家,那儿可热闹了,有许多小朋友一起玩,一到那儿,大人、小孩就各就各位地加入了自己的行列。我和小伙伴们不停地放鞭炮,还搞恶作剧,把路过的人吓得半死。
我们到深夜十二点多才回家,回到家里,我一着枕头就呼呼地睡着了,做了个甜蜜的梦,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点钟才醒来,真厉害啊。
这个年过得太开心了!哦,还有许多压岁钱呢。数一数,一张,二张,三张。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2
秦始皇,一名传奇皇帝,生于公元前259年,于公元前230年统一六国,建立大秦政权,后称始皇天下,而秦始皇也被世人称为“千古一帝”。
历来,秦始皇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他统一了六国,建立了完全的中央集权制,随后又统一了度量衡、货币,为后世的统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秦始皇又是第一个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车同轨,书同文”的皇帝。从此举来看,他无疑是伟大的。但秦始皇抓男丁七十余万人修筑长城、焚书坑儒,专政独横又可看出他残暴的本性。我敬佩他,做为一个成就光辉大业、一统国疆的皇帝来说,做事果断、心狠手辣这才是最重要的,而秦始皇也恰恰诠释了这个道理:“欲成大事者,至亲可杀”!
在肯定秦始皇残酷的同时,我也不否定他纵横于沙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抹杀了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建立了秦的大统一政权的丰功伟绩。秦始皇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帝国,定尊号为“皇帝”,为华夏疆土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从这一点看,秦始皇称之为“千古第一帝”也不为过。
统一六国后,为了与匈奴奴隶主贵族斗争,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修建了建筑业上的巨型工程--万里长城。秦始皇挥手决定了七十万人的生死来修建长城,这无疑是他冷酷无情的表现,但我赞同这一点,就是由于秦始皇冷血,才造就了秦的辉煌。在我眼中,秦始皇下令修建长城是一个及其聪明的决定。后来,事实证明,长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抵御匈奴的骚扰与侵犯,保障内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定来说,修建长城是值得的。长城做为华夏文明的标志之一,几千年来饱受赞誉,这又不得不让人想起始皇的龙袍1挥,瞬间决定了几十万人的生命来修筑这万里长城。试问古今天下,也只有秦始皇才有这个魄力,这也正是秦始皇的人格魅力所在。
秦始皇宛然意味了神话传说中至高无上的神龙,他冷漠、高贵、给人以不怒自威的感受,这是一种睥睨天下的霸气;一种无上的威严;一种一统天下的雄心!这一切都在秦始皇身上得到了完善的诠释,秦始皇,当之为愧的千古一帝。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爱”,因为爱是温暖的力量,我们从小就在父母的疼爱、呵护下健康成长。
“爱”字对我来说有两种意思相近的含义,一是:爱是温暖的力量,给了我一个舒适的家。二是:爱鼓励我成长,帮助我战胜一切艰难困苦。其实这两种含义的共同之处是:爱可以帮助你战胜一切,给我们勇气。有了爱,我懂得了生存的意义。
爱是温暖的,也是伟大的。在我遇到挫折时,经过挫折的打击,失败的讽刺,我快失去信心的时候,在这黑暗处,忽然出现一道光芒,这道光芒让我看到了希望,这道小小的光芒给了我自信心和力量,让我振作起来,这道小小的光芒就是来自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怀。经过一次次的挫折磨难与打击,成功与失败。我越来越能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在得奖时,也不会太过骄傲,因为我懂得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就像一个坠落悬崖的人一样。一根绳子从悬崖边上落下来那个人就会用手紧紧地握着绳子,一旦松手,就会再次坠落悬崖。
爱是我生命中的一盏明灯,让我明白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启示:有时候挫折也是成功的开始,我们遇到挫折时,不要半途而废,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向挫折屈服。
从那次经历的一次次挫折后,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有胆量了。我克服困难,向失败宣战,我要相信自己。
在以后的成长中,我谨慎的把握住爱得小船,不再退缩了。
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中国人,我们更应该有骨气有志气。不管经历多少磨难与困苦,我们都应顽强的的毅力和潜能会永远作战到底。绝不会半途而废。
爱给了我自信心,给了我一个有希望的未来。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的向前迈进。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4
我学钢琴已经二年了,由于家里没有钢琴,时常以电子琴来代替,但电子琴的琴键不够,所以爸爸决定要替我买一架钢琴。终于,那一天很快的来临了,当我从才艺班上完课回来,进到家门口,第一眼便是看到那崭新发亮的钢琴。它的颜色是黑色的,长度约一公尺,宽度约七十公分,是一架非常美丽的钢琴。这座新钢琴使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兴奋之情难以形容。我高兴的抱着爸爸又叫又跳,并向他道谢:“谢谢您!谢谢您!”我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它的琴盖,深怕弄坏它似的;试弹了一首曲子,音色真是美妙!于是,从那时候开始,它便成为我的知心好友了。
每当我弹完了所有的曲子,便用毛巾细心的为它擦拭;每当它走音了,便请调音师来帮它调音。它陪伴我走过两年的时光,当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跟它一起分享;当 我闷闷不乐的时候,总是向它倾吐心中的烦恼,它就会用最柔美的音乐来安慰我。它总是陪伴着我,度过欢乐的时光,度过艰苦的时光,它不但是我最知心的好友, 也是我最最神奇的心灵抚慰剂。
一阵凉风吹过,把我从快乐的回忆中唤醒。我看看窗外,又看看那座钢琴,我起身走到钢琴前坐下,优美的琴声随即慢慢的从指尖流露。这一架已不如原先般的新颖,又有一点走音的钢琴陪伴着我走过多年的时光,还会陪我继续走,我心想:“请您一直陪伴我,永远当我的知心好友吧!”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5
想必大家都读过《西游记》吧!随着时代的发展,名著也越来越受广大读者的重视和喜爱。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好坏不分的唐僧,以及作恶多端的妖怪…….虽说《西游记》中有数不尽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还数猪八戒了。
大家这么细想,为什么要喜欢他呢?又胖又不灵活的,还呆。你们错了,猪八戒虽然不灵活,但他对师傅那是忠心不二,无人能比,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想出主意救师傅深陷水深火热之中。一次,他们取经经过黄风铃,妖风习习。悟空一闻,不好!是妖风了!当真,过不了一会,一只虎精就攻过来了,悟空和八戒只因忙着作战,谁知师傅却被真虎精用替身术虐走了。就这样大战三十回合,悟空赢。却发现只是和一块是石头作战而已。“哎,我这脑瓜!“悟空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一向没有主意,爱睡懒觉的八戒在一旁插嘴:”猴哥……要不你先变成一只蚊子,进去打探打探?“这八戒只是随口一说,一旁的悟空一想,对啊!”我去去就来!“随即空翻筋斗云,扬长而去。快到达黄风洞时,悟空变出上白只蚊子在洞里嚷开了。黄风怪望见了他,竟一口气把他吹下了山,坠落山底,正好滚到了八戒面前,八戒很是生气:“好你个妖怪,竟然敢欺负我的大师兄还掳走我的师傅,看我不扒了你的皮让你打回原形。说罢,就扛起他的猪耙,驾云直奔黄风岭。正要分出胜负来,菩萨来到,收了小妖,原来是只得道的小鼠,出家人本因和善,竟然师傅本无大碍,自然放他一马。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八戒了吧!是的,别看八戒平时吊儿郎当,可到关键时刻,他还是挺身而出,兄弟有难懂得舍身去帮助解难,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不管平时里多么好吃懒做始终不会忘记自己取经护师傅周全的使命,这也是有责任感的猪。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篇7
“哦,长江,哦,我们的古老的古老的母亲……”从远处便听到教师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这会是谁呢?听我慢慢为你道来,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同学,也是班里出类拔萃的尖子生。
他,乌黑发亮的头发,大大的嘴巴,鼻子翘翘,炯炯有神的眼睛,憨态可掬的表情,非常可爱。
他爱读书,学习,从不浪费一分一秒。一有空闲,便读书,于是我便给他起了个美名,——书虫。而且我也深深地受到了他的熏陶,变得爱学习,也养成了好学的习惯,学习成绩直线上升,这都是他的功劳。
我调皮好玩,总要求他和我玩,他却劝说:“应该写作业,不会我给你讲。”无奈只得安静地和他坐在一起,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翔。记得一次,我两因为一点小事闹矛盾,接连好些天不说话。一天,我遇到了难题,周围人都不会,急的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可是有碍不下面子去找他,这时,他主动为我讲题,看着他认真的样子,自己心里懊悔的要命,从此之后,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
他乐于助人,爱探索知识,常做一些难题,许多朋友遇到问题时总是来请教他,每次他都耐心地给讲解。有的同学不理解,他便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直到讲明白为止。
我最喜欢的同学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影响着我,影响着我们整个班级,我们都那么喜欢他,相信你也会喜欢上他的。